問題詳情

17.美國與日本簽定條約,規定:「侵犯日本人之美國人;由美國領事法庭審判,如屬有罪,當按美國法律處罰。侵犯美國人之日本人,由日本官方審判,按日本法律處罰。」同時規定:「日本政府准許美國人可以在開放的港口中自由行動;也准許居住於日本的美國僑民宗教自由,並可於適當地點建築教堂。」這個條約是: 
(A)1854年簽訂的《神奈川通商條約》 
(B)1922年限制軍備的《華盛頓條約》 
(C)1951年舊金山簽訂的對日和約 
(D)1960年所訂《美日安全保障條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