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 26 條規定,勤務督導之三大主要功能中,除了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之外,尚有下列何種功能?
(A)查察執勤之轄區安全狀況
(B)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
(C)警風紀之查察
(D)犯罪案件的偵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5916
統計:A(2),B(412),C(12),D(5),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