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5「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多久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
(A)三個月
(B)三十日
(C)六十日
(D)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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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橙子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答案為C,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六十日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並提供要保人調整或解約的權利。

【用戶】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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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答案為C,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六十日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並提供要保人調整或解約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