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布雷蕭(Bradshaw)則將需求分為4大類:一、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根據專業的規範標準而來。由專家、學者、行政人員或社會科學家等,依現有的標準加以比較,從而規範在特定情形下所需的標準。福利服務是依專家學者、行政人員等的知識與經驗所認定的服務應當有的表現。規範性需求的優點是容易計量;缺點是由於專家、學者與政府機關等的界定方法或有不同,容易造成標準不一致,而價值判斷的差異也可能形成共識上的困難。二、感覺性需求(felt need):個人對需要的需求而來。人們內心迫切覺得需要的需求。它受到個人主觀與客觀的因素影響,如個人對情境的了解和個人的標準,常受到資訊與知識的限制,且不輕易暴露個人的窘境,所以感覺性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