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e1120】評論
關於丁,其實差別在於中央公投與地方公投在人數限制上規定不同地方性公投,投票人數不需達到投票權人數一半以上,只要有效投票數過半同意,就可通過中央性公投,投票人數需要達到投票權人數一半以上,且要有效投票數過半同意
【張凱鈞】評論
甲.150人以 上提案→ 乙.中央 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 丙.須超過1500人連署→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辦理→ 丁.須超過1萬5千名公民投票不限制投票人數→ 戊.須超過1萬張有效票同意通過 。
【桔梗】評論
請問甲的提案和丙的連署人數要怎麼算呢?
【Yayi Yu】評論
澎湖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六條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縣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依題意,最近一次縣長選舉總人數3萬*0.005(千分之五)=提案人數:150人第九條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縣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最近一次縣長選舉總人數3萬*0.05(百分之五)=連署人數:1500人
【Love Lou】評論
有關地方性公投之提案、連署人數之門檻,立法授權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規定(甲)⭕提案人數:3萬*5‰=150人(乙)❌提案人數由澎湖縣政府審查(丙)⭕連署人數:3萬*5%=1500人(丁)❌投票人數沒有規定(戊)⭕地方性公投的通過採簡單多數決(有效同意超過不同意)且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3萬*1/4=7500人)
【愛翔】評論
107.01.03 公民投票法修法: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