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有關公文的敘述,何者正確?
(A)公告類的公文,不必書寫「受文者」
(B)總統發布的令,必須以總統府的名義行文
(C)臺北市政府發函給臺北市議會,其函文屬於下行函
(D)遇有辦理或覆文期限者,應在函文的「說明」內敘明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8431
統計:A(59),B(12),C(12),D(11),E(0)
用户評論
【白皮果【2015】】評論
B-總統發布的令,以及對立法院、監察院所用的咨,則應寫為總統令、總統咨,而不能寫成以總統府名義行文的總統府令或總統府咨C-平行函D-訂有辦理或復文期限者,請在「主旨」內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