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憲法第 160 條第 2 項之規定,下列何者應接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且書籍由政府供給?
(A)就讀於私立幼稚園的 5 歲孩童
(B)未曾就學的 16 歲青少年
(C)就讀國民小學六年級的 12 歲兒童
(D)未進入國民小學就讀的 9 歲兒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6087
統計:A(3),B(106),C(13),D(62),E(0)

用户評論

【用戶】Jasper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160 II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6~12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藉亦由政府供給。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D)選項應該是還沒有超過學齡12歲

【用戶】詹云翔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感謝 10F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第 160 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未曾就學的 16 歲青少年超過學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