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A) 5人
(B) 10人
(C) 15人
(D) 18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3297
統計:A(12),B(64),C(5),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威輔美編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總統府18人,行政院以下各機關為5人,法條在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用戶】余國棧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三條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18人及10人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一00年八月九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一00000六六九二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第三條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