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甲搶劫銀行,警察聞訊趕至現場以現行犯逮捕甲。警察將甲帶回警察局詢問,詢問前警察疏忽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甲知道罪 證確鑿,也自白犯罪。則甲的自白是否得為證據?
(A)甲之自白,只要與事實相符,即得為證據
(B)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原則上該自白不得為證據
(C)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係疏忽所致,所以該自白得為證據
(D)只要自白非強暴、脅迫或不正方法之產物,即得為證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8251
統計:A(19),B(197),C(37),D(81),E(0)

用户評論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A)甲之自白,只要與事實相符,即得為證據 (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B)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原則上該自白不得為證據(違背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C)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係疏忽所致,所以該自白得 為證據(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D)只要自白非強暴、脅迫或不正方法之產物,即得為證據(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

snoopy75smb】評論

(A)甲之自白,只要與事實相符,即得為證據(X;須警察非惡意且自白出於自由意志)(B)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原則上該自白不得為證據(O)(C)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係疏忽所致,所以該自白得為證據(X)(D)只要自白非強暴、脅迫或不正方法之產物,即得為證據(X;須兩要件,參考選項A)刑事訴訟法 第 158-2 條違背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之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刑...

108初等一般行政上榜】評論

(A)甲之自白,只要與事實相符,即得為證據 (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B)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原則上該自白不得為證據(違背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C)因為警察未告知甲有權保持緘默,係疏忽所致,所以該自白得 為證據(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D)只要自白非強暴、脅迫或不正方法之產物,即得為證據(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