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我國衛生行政組織原分為「中央、省、縣(市)」等三級,配合民國88年「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及政府完成「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作業後,衛生行政組織業已簡化為「中央、直轄市及縣(市)」二級。在中央,衛生福利部為我國最高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機關,負責全國衛生及社會福利行政事務,並對各級地方衛生及社會福利機關負有業務指導、監督和協調的責任。15.15 臺灣地區衛生行政組織架構中,衛生福利部和各縣市衛生局的關係為:(A)直屬關係(B)業務關係(C)附屬單位(D)沒有關係https://www.mohw.gov.tw/cp-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