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2 條關於國籍衝突之規定,係:
(A)從國家利益的角度來判斷,選擇關係最切的國家之國籍決定之
(B)外國籍與本國籍發生衝突時,採本國籍優先原則
(C)從當事人利益的角度來判斷,參酌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及綜合客觀因素判斷之
(D)依照父系血統主義和母系血統主義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艾雅亞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國籍衝突採關係最切原則→C

【用戶】迷途小書僮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查涉民法第2條修法理由「二、依本法應適用...

【用戶】艾雅亞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國籍衝突採關係最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