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輸入稅則第 9812.00.00 號之剝殼椰子應換算為帶殼椰子以計算關稅配額數量,其換算比例為何?
(A) 2.65
(B) 3
(C) 4
(D) 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3617
統計:A(42),B(3),C(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ch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正確答案:A海關進口稅則第 98 章增註三規定「花生」係以帶殼花生為基準,輸入去殼花生、花生粉及細粒或花生油,應分別換算為帶殼花生以計算配額數量。去殼花生、花生粉及細粒、花生油之換算比例分別為 1.5、1.8、3.8,至混合花生則視同帶殼花生計算配額數量。 海關進口稅則第 98 章增註五規定「椰子」係以帶殼椰子為基準,輸入剝殼椰子應換算為帶殼椰子以計算關稅配額數量,其換算比例為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