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因不能清償債務,於民國 98 年 2 月 10 日向法院聲請更生,經法院於同年 4 月 1日裁定開始更生,說明下列債務人行為之效力如何?(25 分)
【題組】⑴甲於 97 年 6 月間,以其不動產設定抵押權與丙銀行,以擔保其友人乙向丙銀行之借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774
統計:A(52),B(248),C(279),D(256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用户評論

廖晟凱】評論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2 III總統1. 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 或2. 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oceanovida】評論

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