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之安置原則為何?
(A)安置於專辦特殊教育之幼稚園
(B)安置於幼稚園之特殊教育班
(C)在家自行教育
(D)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9),B(9),C(3),D(5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教育法規大意(核心法規分析)

用户評論

【用戶】台中一定上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第 10 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

【用戶】一起努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第 10 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 所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 辦理。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

【用戶】一起努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第 10 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 所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 辦理。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