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憲法第 23 條條文所稱之「必要」一詞,依據大法官向來釋憲實務之理解,主要為下列那一種原則的表現?
(A)比例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平等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0668
統計:A(8591),B(156),C(123),D(36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的含義、釋字476 551號
用户評論
【Meggy Li】評論
§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Calvin】評論
必要性又稱最小侵害性,在相同有效的手段中,必須優先選擇侵害人民最小之手段,屬比例原則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