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 「衡」於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2157
統計:A(12),B(9),C(3),D(20),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第 34 條前項額外利益額,謂由各該權利最近三年平均純益減除其實際投入資本,依年息百分之十計算之普通利益額後之餘額,未經設權之土法礦窯及未經領證之漁業,本無期限,不能認為享有礦業權、漁業權者,應就其營業利得,依週息百分之五還原計算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