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評論
有人有辦法可以用白話解釋抗辯權謝謝
【Jump04011992】評論
抗辯權,是指對抗權利人所行使權利之權利,換言之,對於對方行使一定權利時,我方得拒絕給付或阻止其權利行使之權利,所以在性質上是屬於對抗權。例如,大雄向阿福提示本票請求給付,但是因為時效關係,故阿福得用時效作為抗辯。抗辯權又可分為兩種,有永久性抗辯權,以及一時性抗辯權,按上述兩種分述如下:一、永久性抗辯權 永久性抗辯權即是讓我方可以永久排除請求權人給付之意思,使得請求權人永遠不能再行使其請求權,故又可稱為毀滅抗辯權。如民法第144條時效完成之效力之規定,簡單說只要請求權人之相對義務人,予時效完畢後取得該抗辯權,即是永久性抗辯權的一種,並可久永的對抗該請求權;第198條債務履行之拒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