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雅婷】評論
第 322 條 清償人不為前條之指定者,依左列之規定,定其應抵充之債務: 一、債務已屆清償期者,儘先抵充。 二、債務均已屆清償期或均未屆清償期者,以債務之擔保最少者,儘先抵 充;擔保相等者,以債務人因清償而獲益最多者,儘先抵充;獲益相 等者,以先到期之債務,儘先抵充。 三、獲益及清償期均相等者,各按比例,抵充其一部。
【Rose Smith】評論
請問「債務擔保最少」是什麼意思? 欠的錢最少嗎?
【Tong】評論
先擔保最少
【(已上榜)歡迎加入本讀書會】評論
破題--記憶方式順序如下1.擔保最少:保護債權人,沒保障的債先清掉。2.債務人獲益最多:保障債務人能依獲益,持續償還債3.先到期:會計原則4.比例:一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