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評論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法適用對象如下:一、各機關 (構) 學校組織編制中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二、各機關 (構) 學校除教師外依法聘任、僱用人員。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