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u-shan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這是過去的!目前修法哩~不在是用平均每人消費支出
【用戶】王宣之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現為: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定之。(社救法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