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告實施後,擬定計畫之機關應視實際發展情況,每幾年通盤檢討一次?
(A)每一年或二年內
(B)每二年或四年內
(C)每三年或五年內
(D)每六年或十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619
統計:A(1),B(0),C(41),D(0),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都市計畫法 26條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