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採購評選委員有下列何種情形,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
(A)委員之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三年內曾有委任關係。
(B)機關認為委員不能公正執行職務。
(C)採購案件涉及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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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yami】評論

第 14 條本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辭職或予以解聘:一、就案件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二、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三、委員認為本人或機關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四、有其他情形足使受評選之廠商認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經受評選之廠商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機關提出,經本委員會作成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