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考上】評論
民法第982,1049條
【lynn】評論
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民法第1050條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A)公開儀式→非結婚、離婚之要件(B)兩人以上的證人(C)親自至戶政機關登記→非離婚之要件(D)有年齡限制。→非離婚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