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 條對「不當債務約束」,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6 條就「濫用脆弱處境」做出定義,成為本法之兩大核心規範立意。請說明此兩大核心規範立意之內容,以及為何此兩大核心規範立意之實踐,未必能提高人口販運案件之起訴或定罪率。請就此現象闡述看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4018
統計:A(18),B(21),C(810),D(47),E(0)

用户評論

鄭婷尹】評論

戰國時期有一位大商人白圭頗通治政之道,他先後到過中山國和齊國,從兩國的社會現象中看到兩國在施政時失去了國家賴以生存的五個條件,預言兩國必亡。

蕭宏德】評論

白圭來到中山國這個地方,中山國的國君意圖挽留他在國內,白圭堅決地辭去,坐車離開了中山國。他又來到了齊國,而齊王意圖留下他,他還是拒絕,而離開了齊國。人們問他為什麼推辭時,白圭回答說:“這是兩個將要滅亡的國家。我從老師那裡學到過'五盡'的說法。什麼稱為'五盡'呢?就是言行出爾反爾,使信用無存;對好人不加讚譽,因此沒有榮耀的名聲,使名譽無存;不會關愛別人,人與人之間不是相親相愛,使親情蕩然無存;旅行在外的人吃光了糧食,在家的人又沒有飯吃,這就是財物無存;不能懂得使用別人,自己又沒有發揮好的作用,這就是功能無用。一個國家存在這五樣的情況,就一定會滅亡,不可以僥倖逃過。中山國、齊國都存在這五種情況。”如果令中山國和齊國聽到這關於五盡的說法來進行改革的話,就必然不會亡國了。他們的災禍就在於沒有聽到忠言,即使讓他們聽到了,但他們又不去相信。可見,君王的主要任務是要擅長聽取忠言。中山國曾五次把自己的土地割讓給趙國,齊王曾帶領全國的將士在濟水抵抗燕國的進攻,可是兩國都沒有好結果。這是因為他們摒棄了用來生存的條件,卻順延這滅亡的路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