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需用土地人卻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哪ㄧ段時間之內,向該管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土地?
(A)徵收公告之日起十年內
(B)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
(C)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日起十年內
(D)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日起二十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統計:A(2),B(3),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