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合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
(B))會首不得身兼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者不得為合會之會員
(D))首期合會金由會首取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0838
統計:A(34),B(124),C(388),D(55),E(0)

用户評論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709-1 條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其僅由會首與會員為約定者,亦成立合會。前項合會金,係指會首及會員應交付之全部會款。會款得為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第 709-2 條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會首,亦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709-5 條首期合會金不經投標,由會首取得,其餘各期由得標會員取得。

【用戶】林信昌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