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為符合量能課稅並落實居住正義,自民國103年7月1日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屬自住之房屋,其房屋稅稅率按房屋現值1.2%課稅者,以幾戶為限?
(A)每一直轄市或縣(市)1戶
(B)每一直轄市或縣(市)3戶
(C)全國3戶
(D)全國4戶。

參考答案

答案:B,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