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民法規定,關於社團總會之召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董事召集之,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之同意
(B)董事不為召集時,監察人得不經其他監察人同意,單獨召集之
(C)全體社員十分之一以上,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得召集之
(D)個別社員經全體社員過半數同意後,得召集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30769
統計:A(14),B(43),C(31),D(17),E(0)

用户評論

v】評論

第五十一條 (社團總會之召集 )  總會由董事召集之,每年至少召集一次。董事不為召集時,監察人得召集之。  如有全體社員十分一以上之請求,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時,董事應召集之。  董事受前項之請求後,一個月內不為召集者,得由請求之社員,經法院之許可召集之。  總會之召集,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於三十日前對各社員發出通知。通知內應載明會議目的事項。

盧妍蓁】評論

依民法規定,關於社團總會之召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董事召集之,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之同意(註: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B)董事不為召集時,監察人得不經其他監察人同意,單獨召集之 (C)全體社員十分之一以上,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得召集之(註:社員不可召集社團總會,須經董事同意或法院許可)      (D)個別社員經全體社員過半數同意後,得召集之(註:社團總會之召集由董事及監察人召集之)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