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下去】評論
(A)戶外活動時間是 10 點到 10 點 40 分。 每日30分鐘以上(B)大中小混齡幼兒午睡時間是 12 點 30 分到 14 點 30 分。1.5HR (C)上午點心是 10 點 40 分,午餐時間是 11 點 40 分。點心與午餐間隔2HR (D)幼幼班(二歲組)午睡時間是 12 點 30 分到 15 點。不超過2小時
【pun08】評論
法規名稱: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0日第七條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C)改為→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D)改為→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B)改為→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並應安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第八條幼兒園(A)正確答案每日應提供幼兒三十分鐘以上之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活動前、後應安排暖身及緩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