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wha19】評論
審計法 第 15 條
【力拼112上榜】評論
審計法第15條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為行使職★...
【陳芳逸】評論
第 15 條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