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各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簽證各項支出,對於審計有關法令,遇有疑義或爭執時,得如何處理?
(A)以書面向上級審計機關諮詢
(B)以口頭向主管機關諮詢
(C)以書面向該管審計機關諮詢
(D)以口頭向上級主計機關諮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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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hiwha19】評論

審計法 第 32 條

tea】評論

審計法第 32 條各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

陳芳逸】評論

第 32 條各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證各項支出,對於審計有關法令,遇有疑義或爭執時,得以書面向該管審計機關諮詢,審計機關應解釋之。前項解釋,得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