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訴訟上和解成立者,當事人得聲請退還裁判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一
(B)得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C)得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全部
(D)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訴訟費用不可退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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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Murphy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84條當事人為和解者,其和解...
【用戶】Murphy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84條當事人為和解者,其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