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汽車駕駛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 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
(A)1 個月
(B)6 個月
(C)3 個月
(D)5 個月 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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