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評論
為便利民眾就近提起訴訟,行政訴訟採用三級二審制。「三級」指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指兩個審級,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交通裁決事件及收容聲請事件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訴訟程序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最高行政法院。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