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and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3 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古董錶寄放於乙家中。某日,古董錶蒐藏家丙得知此事,向乙表示願意高價收購該錶。乙心動不已,決定藉此中飽私囊,便花錢將該錶送交專業保養後,並因該錶狀況甚佳,最終以

【評論內容】109高考第21題21 甲為自己利益,擅自以自己名義將乙所有、市值100萬(新臺幣,以下同)之A古玩,以150萬出賣並交付予善意無過失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乙得對丙主張所有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B) 乙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C) 乙得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D) 乙得請求甲因不法管理行為所得之全部利益150萬高考三等◆法學知識-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除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8362

【評論主題】11 依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我國總統之實權?(A)公布法律 (B)發布緊急命令(C)任命行政院院長 (D)決定有關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評論內容】類題9 依現行規定,總統行使下列職權,何者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A) 提名司法院院長(B) 提名考試委員(C) 解散立法院(D) 依法公布法律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0年 - 110 司法、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3228

【評論主題】33 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古董錶寄放於乙家中。某日,古董錶蒐藏家丙得知此事,向乙表示願意高價收購該錶。乙心動不已,決定藉此中飽私囊,便花錢將該錶送交專業保養後,並因該錶狀況甚佳,最終以

【評論內容】109高考第21題21 甲為自己利益,擅自以自己名義將乙所有、市值100萬(新臺幣,以下同)之A古玩,以150萬出賣並交付予善意無過失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乙得對丙主張所有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B) 乙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C) 乙得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D) 乙得請求甲因不法管理行為所得之全部利益150萬高考三等◆法學知識-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除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8362

【評論主題】33 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古董錶寄放於乙家中。某日,古董錶蒐藏家丙得知此事,向乙表示願意高價收購該錶。乙心動不已,決定藉此中飽私囊,便花錢將該錶送交專業保養後,並因該錶狀況甚佳,最終以

【評論內容】109高考第21題21 甲為自己利益,擅自以自己名義將乙所有、市值100萬(新臺幣,以下同)之A古玩,以150萬出賣並交付予善意無過失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乙得對丙主張所有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B) 乙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C) 乙得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D) 乙得請求甲因不法管理行為所得之全部利益150萬高考三等◆法學知識-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除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8362

【評論主題】33 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古董錶寄放於乙家中。某日,古董錶蒐藏家丙得知此事,向乙表示願意高價收購該錶。乙心動不已,決定藉此中飽私囊,便花錢將該錶送交專業保養後,並因該錶狀況甚佳,最終以

【評論內容】109高考第21題21 甲為自己利益,擅自以自己名義將乙所有、市值100萬(新臺幣,以下同)之A古玩,以150萬出賣並交付予善意無過失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乙得對丙主張所有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B) 乙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C) 乙得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向甲請求150萬(D) 乙得請求甲因不法管理行為所得之全部利益150萬高考三等◆法學知識-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除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88362

【評論主題】11 依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我國總統之實權?(A)公布法律 (B)發布緊急命令(C)任命行政院院長 (D)決定有關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評論內容】類題9 依現行規定,總統行使下列職權,何者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A) 提名司法院院長(B) 提名考試委員(C) 解散立法院(D) 依法公布法律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0年 - 110 司法、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3228

【評論主題】32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協會的職權?(A)受理協商 (B)糾紛調處 (C)接受政府機關委託 (D)發起罷工

【評論內容】參照36題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8 條公務人...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者屬於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消極資格條件」?(A)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B)學歷 (C)國籍 (D)體格檢查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 口訣(內外貪★★...

【評論主題】21 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係指下列何種行政行為?(A)行政處分 (B)行政規則 (C)法規命令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 150 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評論主題】12.大明在開車途中,不小心與騎自行車的國中生發生擦撞,造成汽車刮傷毀損,但雙方皆未受傷。依上述情況判斷,下列何者正確?(A)僅汽車刮傷而無人受傷,不會產生刑事責任問題(B)如起因於大明違規紅燈右轉,

【評論內容】

(B)違反交通規則屬於行政責任;

(C)若起因於國中生騎車搶快,則該生已構成侵權行為、國中生的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屬於民事責任;

(D)在刑事責任部分 ,未成年人 14 歲以下不以刑罰處罰 ,14~18 歲得減輕其刑,18 歲以上負完全刑責;在民事責任部分 ,只要行為人對於加害行為具有識別能力,皆須負賠償責任 ,旦父母因疏於監督照顧 ,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羅文公民)

【評論主題】13 有關公共行政的價值,下列那一項敘述最為正確?(A)臺北市市長職位之設計在於反映政治回應性價值 (B)公務人員協會法之設計在於反映社會公平價值 (C)美國 1883 年文官改革法在於反映勞資協商的

【評論內容】(B) 個人權益(C)1883年文官法-反映組織效率與效能,採用功績制取代分贓制文官改革法是1978年,反映多元價值(包含四種傳統價值)

【評論主題】28 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為二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期間最長為多久?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1條(選送全時進修之期間) 各機關學校選送國內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期間為二年以內。但經各主管機關核准延長者,延長期間最長為一年。

【評論主題】11 新竹縣政府將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文活動事項委請縣內五峰鄉公所辦理,其性質為何?(A)委辦 (B)委任 (C)委託 (D)職務協助

【評論內容】新竹縣政府為監督機關,無隸屬關係!地方制度法第2條第3款三、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委託」、「委任」、「委辦」之訴願機關區分•訴願法第7條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辖,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3 義務人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行為不服,於經過行政執行法第 9 條所定之聲明異議程序後,後續得提起何種救濟? (A)提起再復審 (B)提起撤銷訴訟 (C)提起再異議 (D)提起再申訴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107年04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依釋字755號解釋意旨,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監獄處分及其他管理措施而言,向監督機關提起申訴,亦相當於已經訴願程序。

【評論主題】12 政府之決算,多久應辦理一次?(A)1年1次 (B)半年 1 次 (C)每季 1 次 (D)每月 1 次

【評論內容】決算法第 2 條政府之決★,...

【評論主題】20 下列有關考績委員會的敘述,何者正確?(A)負責公務員考績案之審定 (B)委員任一政黨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C)由機關首長擔任主席 (D)機關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

【評論內容】銓敘部 104.09.25部法二字第1044020775號函: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考績委員會委員之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考績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三人,除本機關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D)及第六項所規定之票選人員外,餘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一人為主席(C)。主席因故未能出席會議者,得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會議主席。考績委員會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B)。但受考人任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以委員總人數乘以該性別受考人占機關受考人比例計算,計算結果均予以進整,該性別受考人人數在二十人以上者,至少二人。第二項當然委員得由組織法規所定兼任人事主管人員擔任;指定委員得由機關...

【評論主題】【題組】4.承第 3 題,請問:文中【②】→【③】應是下列何者? (A)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高等行政法院 (B)地方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 (C)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D)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評論內容】為便利民眾就近提起訴訟,行政訴訟採用三級二審制。「三級」指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指兩個審級,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簡易訴訟程序、交通裁決事件及收容聲請事件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通常訴訟程序的第一審,並可上訴抗告至最高行政法院。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