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7 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自民國82年起,向人壽保險業投保團體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
(A)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台幣二千元以內部份不必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薪資所得
(B)僅二分之一可認定
(C)不予認定
(D)不含滿期部份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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