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福】評論
維基:屬於刑法刑罰學中替代自由刑之方式,避免犯罪行為人再犯措施之總稱,例如要求犯罪人進行強制治療,或是將犯罪之青少年交付保護管束。感化教育(三年以下)、監禁處分(五年以下)、禁戒處分(ㄧ年以下)、強制工作(三年以下)、強制治療(治癒為止)、保護管束(三年以下)、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