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_JIMMY】評論
消防法 – 第五條(防火教育及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舉辦防火教育及宣導,並由機關、學校、團體及大眾傳播機構協助進行。
【林裕唐】評論
消防法 (108/01/07 修正)第 5 條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年定期舉辦防火教育及宣導,並由機關、學校、團體及大眾傳播機構協助推行。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3 條直轄市、縣 (市) 政府每年應訂定年度計畫經常舉辦防火教育及防火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