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於乘坐公車時,因公車司機乙及卡車司機丙之過失(經鑑定各為二分之一)而身體受傷。(25 分)
【題組】⑴如甲以乙丙為被告,起訴請求乙丙應連帶賠償甲新台幣六十萬元。甲於起訴後,撤回對丙之訴訟,甲之行為效力如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1164
統計:A(62),B(35),C(827),D(4),E(0)

用户評論

Kai Shiang Ch】評論

憲法111條

painting】評論

憲法第111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