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何者為阻卻責任事由?
(A)正當防衛
(B)依法令之行為
(C)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D)行為時因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4904
統計:A(499),B(357),C(281),D(4149),E(0)

用户評論

Ashley】評論

第19條(責任能力~精神狀態)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解釋.判例】29年上721、30年上1070【相關法規】民法§1085*刑訴§88【參考裁判】88,自,717、91,易,1134第22條(業務上正當行為)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第23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

obailai】評論

責任 辨識違法 行為

Huang jay】評論

阻卻違法:行為本身有罪,但因某種特殊情況而不列入犯罪, 例如:醫生開刀阻卻責任:指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即行為人能不能辨認並認知他的所作所為

yoyo】評論

..題目是考阻卻"責任"  不是阻卻違法   沒看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