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各機關對於聲復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幾日內聲請覆議?又聲請覆議以幾次為限?
(A) 15日、1次
(B) 15日、2次
(C) 30日、1次
(D) 30日、2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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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Jane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審計法 第 23 條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

【用戶】火燒屁股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審§241.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前條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請覆議;其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

【用戶】Jane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審計法 第 23 條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

【用戶】火燒屁股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審§241.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前條之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請覆議;其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