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為會計師,因洩漏業務上應守之秘密被訴。檢察官於審判中向法院請求傳喚乙為證人,其與甲同任職於同一會計師事務所,具有釐清事實關鍵問題的重要性。審判長乃簽發傳票,以證人身分傳喚乙到場說明。乙經合法傳喚,以其具有業務上應守秘密的身分關係,依規定得拒絕證言,乃認其具有正當理由可以不到場,故不予理會傳喚。審判長對於乙經合法傳喚不到場之舉,認為無正當理由,乃為科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之處分,並經法院裁定送達乙。乙不服法院裁定,以「具有業務關係具有拒絕證言權,得拒絕證述為不到場」之理由,提起抗告。試問:
【題組】⑴乙主張其可以不到場的理由,是否正當?(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4862
統計:A(1724),B(494),C(21),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券Education Voucher

用户評論

【用戶】賴成功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食物券也是公共選擇理論

【用戶】葉芬遠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消費卷即是抵用卷

【用戶】Beth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why? 跟市場有關嗎? 

【用戶】zechs 06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用簡單例子說明提供服務和提供消費券的概念。提供服務,例如國家對遊民提供餐飲救濟(俗稱吃大鍋飯),有人吃得多、有人少。這樣對吃的多的人有利;而且不能挑。提供消費券,同例子,每個人每個月有3000元消費券,花完就沒了。每個人所得到的是同等價、量的物品;但是可以挑想要消費的項目(除了菸酒之類的非必需品)。主要是為了自由選擇,這也是經濟學上右派的主張。當然,人民還是會用消費券換成他們需要、但是被禁止交換的東西。例如用8折換成菸酒、毒品。美國很多這種案例,但是國家為了"自由選擇"的目標,選擇無視這種風氣。這涉及傳統自由主義的概念"再好的法律也無法讓泥醉的人清醒",這是人民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