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相關解釋意旨,下列何者有法律案之提案權?
(A)台北縣政府
(B)總統
(C)司法院
(D)高雄市政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國考分母】評論

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及符合組織法規定之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