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臭氧(O3)及加氯(Cl2)消毒(disinfection)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0252
統計:A(26),B(42),C(440),D(6842),E(5)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罰、關於試題:57 沒收與褫奪公權為下列何者

用户評論

【用戶】Sasha Che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罰→沒入

【用戶】Jamie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刑法 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又稱單獨刑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第 34 條(刪除)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第三十四條 (從刑之種類)從刑又稱附加刑   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用戶】火斑喵(撰寫精闢詳解+朝目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補充~(*´∀`)~♥▼【摘要】▼〔行政罰(秩序罰)〕分2種:a. 〈行為罰〉[ 違反『協力義務』 ]b. 〈漏稅罰〉[ 違反『納稅義務』 ]

【用戶】火斑喵(撰寫精闢詳解+朝目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自己做的整理~ 請笑納! ( 有誤,請不吝賜教!)《刑法》§ 34 ( 從刑の種類 ) 【刪除】!!!(╥﹏╥)§ 36 : ( 褫奪公權的內容 )- 「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摘要】▲(已修法)目前~【從刑】Only 只剩下【能力刑(資格刑=權利刑=名譽刑) - 褫奪公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