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關於官等與職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特任
(B)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
(C)公務人員依官等與職等任用之
(D)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72),B(8),C(7),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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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皮好聰明】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