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1.民眾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廢機車之車齡達 7 年以上(含)者,發放新臺幣:
(A)300 元
(B)30 元
(C)100 元
(D)5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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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及作業方式一、獎勵對象:車輛所有人之汽車車齡達十年以上或機車車齡達七年以上    ,經完成回收程序後,得申請回收獎勵金。但所有人為政府機關、公    立學校或公營事業者,不得申請。二、回收程序:申請者應檢具車輛登記人名義之車籍證明文件影本,向中    央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機動車輛受補貼機構辦理廢車回收,取得廢機動    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或繳銷。三、申請期限:申請者應自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所載回收日期之次日    起五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四、獎勵金數額:(一)廢汽車每輛為新臺幣一千元。(二)廢機車每輛為新臺幣三百元。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及作業方式一、獎勵對象:車輛所有人之汽車車齡達十年以上或機車車齡達七年以上    ,經完成回收程序後,得申請回收獎勵金。但所有人為政府機關、公    立學校或公營事業者,不得申請。二、回收程序:申請者應檢具車輛登記人名義之車籍證明文件影本,向中    央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機動車輛受補貼機構辦理廢車回收,取得廢機動    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或繳銷。三、申請期限:申請者應自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所載回收日期之次日    起五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四、獎勵金數額:(一)廢汽車每輛為新臺幣一千元。(二)廢機車每輛為新臺幣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