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為鑑定被告心神狀態或身體之必要,得對被告實施鑑定留置。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實施鑑定留置的處所是看守所
(B)鑑定留置不論期間長短或被告是否經拘提、逮捕到場,均應用鑑定留置票
(C)鑑定留置票,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法官簽名
(D)鑑定留置期間之日數,將來若為有罪判決,於執行時可折抵刑期
(E)對於鑑定留置之裁定,被告得提起抗告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困難0.277778
統計:A(8),B(26),C(22),D(51),E(54)

用户評論

【用戶】qazwsx625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A應該是醫院。B應該是24小時內則不用鑑定留置票。C只能由法官簽發。

【用戶】魚仔想來想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B)第 203-1 條 前條第三項情形,應用鑑定留置票。但經拘提、逮捕到場,其期間未逾二十四小時者,不在此限。

【用戶】La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 刑訴203-2 I 僅有說是留置處所 B 刑訴203-1 I但書 期間未逾24H內不在此限C 刑訴203-1 IV 鑑定留置票,由法官簽名  。檢察官只有聲請權D 刑訴203-4 其鑑定留置期間之日數,視為羈押日數    刑法37-2 裁判確定前羈押日數折抵有期徒刑一日。E 刑訴403 對法院裁定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