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由警察執法人員於公共場所經由個別判斷以決定是否進行查證身分之情形?
(A)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B)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C)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D)有事實足認為防止他人生命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0551
統計:A(15),B(17),C(355),D(128),E(0)

用户評論

【用戶】azin0609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

【用戶】061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警職第六條第二項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