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藥事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B) 須由醫師處方之藥物,其廣告以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為限
(C) 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D) 藥物廣告得以利用書刊資料保證其效能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3651
統計:A(90),B(1782),C(81),D(19),E(0)

用户評論

Celeste】評論

(A藥事法:第69 條規定: 「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B) 須由醫師處方之藥物,其廣告以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為限

H.W. C】評論

*廣告相關細則1/藥物廣告→須由醫師處方或經中央衛管機關公告指定的藥物,其登載限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成分的粧品廣告,不限登載於醫藥專業刊物2/藥物的廣告文字圖畫→應以中央衛管機關核定的藥物名稱、劑型、處方內容、用量、用法、效能、注意事項、包裝及廠商名稱、地址為限中藥材的廣告文字→效能以本草綱目所載為限3/無需事前申請:在自家公司網站上刊登自家公司出產的已核准產品仿單→放在一般網站上要申請廣告許可不含藥化妝品→釋憲後不需申請就可直接打廣告4/藥物廣告應將:廠商名、藥物許可證、廣告核准字號 三者一併播出登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