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下列情況,何者不得停止審判?
(A)被告心神喪失
(B)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
(C)犯罪是否成立以他罪為斷,而他罪已經緩起訴者
(D)犯罪是否成立以民事關係為斷,而民事已經起訴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4492
統計:A(9),B(41),C(298),D(48),E(0)

用户評論

【用戶】月嬋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C)刑訴295條,他罪已經起訴者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297條 (停止審判-民事判決)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已經起訴者,得於其程序終結前停止審判。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33條 (停止審判-民事判決)犯罪是否成立或刑罰應否免除,以民事法律關係為斷,而民事未起訴者,停止審判,並限期命自訴人提起民事訴訟,逾期不提起者,應以裁定駁回其自訴。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二章自訴 相關法條